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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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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主角,居然怕血。

    这个结论乍一听或许有些离谱,但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无论多荒谬,都是事实。

    于是接下来几天,辛茸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猜测。

    不是划破手指,就是磕破手臂,隔三差五带着血丝凑到奚桥面前晃悠,死皮赖脸缠着他给自己贴创可贴。

    仪表盘上的仇恨值,也终于在他锲而不舍的骚操作下,颤颤巍巍从23爬到了24。

    这段时间里,奚桥也逐渐摸清了贴身助理这份工作的节奏。

    除了代写作业、帮这位小少爷保住岌岌可危的学业之外,他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那棵叫“小樾”的树上。

    修枝剪叶,定时进口的晨露浇灌,每天弹两个小时的曲子给它听,记录每一片叶子的色泽变化与新芽的生长速度……伺候祖宗都没这么讲究的。

    不到一周,奚桥得出结论:他这位雇主,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彻头彻尾的草包。

    动不动就磕着碰着,明明是温室里娇养出来的花,偏偏浑然不觉自己有多脆弱,到处招摇惹事,给自己弄得一身的伤,还厚颜无耻地三天两头往人跟前凑,举着手指巴巴望他,缠人得要命。

    好在他始终没忘记上辈子那笔血债,也没忘记自己混进宋宅的真实目的。

    再恶心,再烦躁,他都得忍。

    只有忍,才能等到辛茸露出破绽,亲手捅他一刀,把这笔账结得干干净净。

    宋宅曾是一座古堡,地界阔得惊人,除却正中奢华的主楼,四周还星罗棋布地散落着好几座偏楼。

    奚桥从佣人那里打听到,辛茸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住在这儿,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宋家旁支、远房亲戚,都住在古堡里的某几座偏楼里。

    只是辛茸极少出门,几乎不和人打交道,足不出户,整天关在宅子里,因此奚桥平日里能接触到的人也屈指可数。

    唯一的外出活动时间,就是每天清晨按照辛茸的吩咐,抱着小樾出去晒第一缕晨光。

    奚桥便借着这个机会,顺势摸清了宋宅的布局与各方动向。

    几天下来,倒真让他掌握了不少有价值的情报。

    这位辛少爷看似风光,实则处境艰难,是宋家上下避之不及的天煞孤星。

    宋氏家大业大,盘根错节。辛茸既是外姓,又无倚仗,在这座暗潮汹涌的古堡里,自然处处掣肘、四面楚歌。

    就连佣人也敢在背地里肆无忌惮地编排他,嘲他脾气古怪、疯疯癫癫,几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抱着棵破树发神经,半夜梦呓时嘴里还神神叨叨念着什么“你怎么还不来看我”,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些人嚼舌根时,从不避着奚桥,仿佛认定就算被辛茸知道,也闹不出什么能让他们付出代价的大事。

    他们甚至一口咬定,这学期一过,辛茸就得卷铺盖滚出宋宅;还说等他被赶出去那天,一定要放鞭炮庆祝。

    奚桥冷笑一声。

    看来,他来得正是时候。

    可以亲眼看看,他到底会是怎么个死法。

    最好,还能亲手添把火。

    这天他抱着小樾晒完太阳,刚把花盆抱进门,就见辛茸趴在床上,听见动静立马抬头,像早就等着他似的,眨巴着眼,一脸委屈地举起手指。

    果不其然,莹白的指腹上又多了一道划破的伤口,血珠正挂在上头。

    奚桥已经懒得问他怎么弄的了。

    反正这人走路能摔,切牛排能划破手,烧个水都能烫着自己,身上几乎没哪天是不带伤的,受伤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荒唐得令人怀疑人生。

    活了两辈子,奚桥都没见过这么蠢的人。

    可偏偏就是这么个废物,上辈子竟然能把他害成那样,想起来都觉得讽刺。

    奚桥忍着满心嫌恶,拉过椅子坐在床边,低头替他的雇主贴上创口贴。

    辛茸的皮肤很白,手心薄薄一层皮,摸上去凉凉的,滑滑的,像精致的白瓷,纤尘不染,成色上乘。

    那双乌黑的眼珠子更是灵动极了,跟随着奚桥手指的动作,滴溜溜转个不停。纤长的睫毛扑棱扑棱,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颤动的阴影,像拍翅的小蛾子,非常让人厌烦。

    客观上来讲,这张唇红齿白、眉眼生动的脸,的确算不上难看。

    唯一碍眼的,大概就是那几乎惨白的脸色,跟吸血鬼也没什么两样。

    奚桥不禁想起佣人们背地里的风言风语,说这疯子八成早就被恶魔附体,否则怎么可能几个月不吃不喝还活得好好的。

    仔细一想,他好像真没见过辛茸吃饭。

    成天窝在宅子里,不是折腾那棵破树,就是给自己添一堆莫名其妙的伤。

    的确不像正常人。

    奚桥正腹诽着,就见那张带着病态红晕的嘴唇慢慢翘起,唇瓣轻轻勾着,眼里浮着点捉弄的坏意,低哼一声。

    “干嘛,”他的声音软绵绵的,显然是故意恶心他,“本少爷脸上有花啊?”

    奚桥眉目一沉,默默别开头。

    见他脸色难看,辛茸满怀期待点开面板。

    现在的仇恨值已经到了25,然而这5点,大部分都是第一天挣来的。

    后面几天,不管他怎么闹怎么作,都只能勉勉强强涨个零点几,比挤牙膏还费劲。

    尤其是刚才这会儿,从他露出伤口到现在,仪表盘始终没动静,连个指针轻颤都没有。

    看来同一招用得太多,总归是会失效的。

    跟别说奚桥这种惯会咬牙硬扛的性子,头几次还能激起些波澜,后面就像泡在温水里的青蛙,水再烫也不跳了。

    辛茸斜睨他一眼,长叹口气。

    还能怎么办?

    硬着头皮接着作呗。

    他指尖往前一递,眸光也跟着软下来,故意娇嗔作态:“你知不知道我刚才流了多少血,哗哗的,满手都是,超吓人的。”

    话说得绘声绘色,配合着耸肩皱眉的小动作,夸张得像真受了什么致命重创似的,满怀指望地想靠这番言语渲染,把奚桥那点晕血的毛病勾出来。

    结果奚桥听得眉头直跳,心里只剩满满的无语。

    就这么点破皮,至于嚷成这样?

    又娇气又黏糊,活像一团颜色过艳、气味腻人的花,轻轻一碰就蔫。更像条软绵绵的小蛇,吐着信子,一点点往人怀里钻,叫人又烦又腻,却怎么都甩不掉。

    他不经意抬头,恰好撞进辛茸那双乌亮莹润的黑眸,一眨一眨的,像是在满怀期待地等他回应。

    奚桥嘴角抽了抽,沉默几秒,最终昧着良心,硬憋出一句:“那很惨了。”

    语气干巴巴的,嫌弃几乎挂在脸上。

    不用看仪表盘都知道,肯定没动静。

    辛茸撇了撇嘴,心里叹了口气,

    行吧。

    看来,得上点狠的了。

    “小煤球,”他在脑内喊,“帮我兑几个道具。”

    050乐呵呵冒出来:“好嘞,宿主想要什么?”

    它很喜欢宿主现在这副眼里冒光、斗志昂扬的样子。果然,一进入任务状态,他就不再像前几个月那么死气沉沉了。

    辛茸慢条斯理地勾起唇角,眼角眉梢透着点狡黠。

    “血袋,要最大的。”

    趁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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