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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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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给他和虞九阙在这方小小县城留一个念想。

    这里是“秦夏”的根,是他和虞九阙相遇、成亲的地方,或许多年之后,他们仍会落叶归根。

    郑杏花之后是庄星,毫无悬念,他选择继续留在食堂,给郑杏花当帮厨。

    “我的厨艺不及郑嫂子,需要学的地方还有许多,以后只盼着能给她分忧。”

    秦夏点头。

    他看好庄星的一点在于,他有上进心,却没有歪心思。

    郑杏花比他年长,两人关系一直亲近,未来也能相互帮扶,作为铺子里的两个“元老”,遇事有人商量着总不是坏事。

    最后是邱家兄妹。

    早前秦夏从街上“买回”他们两个,一方面是食肆缺人手,一方面也是动了恻隐之心。

    论劳力,他们两个肯定比不上成年的伙计,胜在识文断字,能说会算,人也伶俐。

    过去他曾经打算把两兄妹留在齐南,现下却改了主意。

    “你们愿不愿意同去盛京?”

    “我们能去么?”

    两兄妹看过来的目光,都填满不敢相信。

    秦夏一下子想到他俩的卖身契还在自己手里。

    “你们年纪尚小,在这里若无什么牵挂,去了盛京,自有更长远的前途可以谋取。”

    而留在这里,到最后也只能是食肆的伙计。

    和其他人不同,邱川和邱瑶的年纪在秦夏眼中,还是孩子。

    既是孩子,就不该被早早地框定一生。

    秦夏本以为邱川也要“考虑考虑”,哪知这个小子人不可貌相,居然很快做出了决断。

    “我们愿意去,大掌柜您去哪,我们就跟去哪,不止当伙计,什么活我们都能干。”

    秦夏看向邱瑶。

    “小瑶也这么想?”

    邱瑶用力点头。

    “我想跟着大哥,也想跟着大掌柜,还有……”

    她其实很想说出“小掌柜”三个字,可想到包括大哥在内的人,都嘱咐自己不要再提,她便又咽了回去。

    她说话声音小,后面的字句秦夏本就没有听清,便也没有追究。

    一个短暂的上午,食肆诸事敲定。

    郑杏花带着归属于食堂的伙计回了雀林街,出门时正好遇上来送猪肉的郭屠子。

    板车上除了分好的肉,还有一整扇猪。

    “城里人七天没吃肉都馋疯了,今个儿我生意好得很,只后悔没去村里再多收一头猪。”

    国丧当头,举国需服丧七日,七日内茹素,不得宴饮作乐,往后三月,庶民不得嫁娶。

    要说过去七天街上什么卖得好,怕是非青菜和豆腐莫属。

    现在日子到了,屠子的生意总算能重新做起来。

    秦夏趁此机会多要了些肉,还买下了一大盆猪血。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对的,今日来食肆里吃饭的食客,恨不得一桌全是大荤,半点清淡的都不想沾,一个个念叨着舌头要淡出鸟。

    平常吃不得辣的,也都上赶着点辣菜尝。

    秦夏得知后,让邱川挨个劝一劝。

    吃素多日,上来就吃油水大的,已经极容易闹肚子,再添上辛辣的调味,怕不是出了食肆就要去医馆报到了。

    到时吃出毛病,怕是外面还要疑心是秦记的吃食出了问题。

    大部分人听劝,乖乖把水煮肉片改成了芙蓉鸡片,水煮鱼改成了番茄鱼,鱼香肉丝改成了酸菜肉丝……

    其中的芙蓉鸡片,还要秦夏亲自来做。

    这道菜看似简单,却也是一道名菜。

    之所以得名“芙蓉”,乃是因为成品出锅后洁白鲜嫩,大片的鸡片不碎不黏连,相互堆叠如同芙蓉花瓣,讲究的是吃鸡但不见鸡。

    火候稍差一点,便少了这份“惊艳”。

    先剁鸡胸脯肉,最难的不是剁碎成泥,而是去除其中的筋膜。

    需要用刀一点点地往下刮,下来的肉分别用刀刃、刀背剁上几个来回即成。

    肉泥放入碗中,加生粉和蛋清和匀,成一碗淡色的“肉糊糊”。

    有人还会往鸡肉泥里加鱼肉糜或是荸荠,秦夏觉得那样反而会让这道菜失去原本的风味,故而从来都只做纯鸡肉的一种。

    最关键的一步:下锅油炸。

    当锅里的热油冒起小泡,秦夏小心地舀了一勺肉糊慢慢浇入锅底。

    鸡片炸熟后会瞬间上浮,捞出后浸入清水,再炸下一片,周而复始,一碗看起来粘稠的肉糊,摇身一变成了盘中芙蓉。

    庄星在旁边看得合不拢嘴。

    每当秦夏做这种菜时,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够不上这个水平。

    “大掌柜,等您离开齐南,我们怕就没有这般好的学厨机会了。”

    秦夏闻言道:“不难,走前我会抽空把一部分食肆中做过的菜记录下来,留给你们慢慢研究,再者,又不是一去就再也不回来了。”

    庄星欢喜了一瞬,立刻意识到自己大字不识,窘迫地挠了挠脸。

    不得不开始计划每天打烊之后,都拜托邱川和邱瑶教自己认字。

    夜幕降临,食客渐散,食肆上下不管伙计还是掌柜都忙累了。

    庄星和郑杏花开始搜罗剩下的食材,做自己人吃的晚食。

    “嫂子,猪血还剩不少,放到明天可就坏了。”

    郑杏花迟疑了一下,还是让他端了过来。

    “那就做一锅炒猪血。”

    庄星本能地去找韭菜,郑杏花把他叫住,“别用韭菜,用青椒吧。”

    前者愣了一下,没当回事,转而去拿青椒。

    郑杏花低头时略显无奈地一笑。

    她虽是望门寡,在某些事上也比庄星一个没嫁人的小哥儿懂得多些。

    大晚上的,韭菜加猪血,汉子吃了可不好过。

    秦夏吃饭时没想那么多。

    和虞九阙分开日久,他多半时间都在强迫自己忙起来,最多是偶尔嗅着枕褥间的兰花香,自力更生地做点什么。

    可今夜不知怎的,大约是饿极了,猪血吃得有点多。

    秦夏晚间躺在床上,突然迫切地想要抱一下虞九阙。

    一些独属于他们的记忆在脑海里反复上演,令人喉咙发干。

    兰花的香气离了人太久。

    已不能安抚他绕骨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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