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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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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中的一个按钮在今夜被按下,她的渡口消失在雾中。

    第34章

    背影不为任何风景执着

    北城大学读书的第三年,黎烟由顾教授推荐,报名参加了一场专为青年艺术家办的展会。

    论起来,她其实还不太够格戴“艺术家”这顶帽子,可顾毓石教授似乎对黎烟格外青睐,不仅频频为她与这样的活动牵线搭桥,平日院校之间的交流访学也总爱带着她。

    黎烟怕顾教授误会,一再强调过她与顾今纯属友谊,所以他不必看在孙子的面子上对自己多加照顾。

    对此,顾教授的回答是:“这小子还没这么大面子。”

    “那么您是单纯看中我的才华?”

    顾教授沉默了会:“年轻人自信是件好事。”

    说到这,黎烟其实大概知道自己能够获得这么多资源的原因了,当初是谁带她过来将她引荐给顾教授的,她没忘。

    北城遍地是金,她是有几分天赋,可远未到人海中脱颖而出的地步。

    黎烟不打算为此纠结,她默许他的这份好心。若说公平,那么她现在该在烟州的街头卖廉价的油纸伞,上善若水在弱肉强食的城市里是一份过于幼稚的品质。

    “好好准备这次的展会,珍惜每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的机会,艺术工作者和艺术家有时就差一个被看见的机会。”顾教授叮嘱黎烟。

    黎烟认可顾教授说的,虽然这么说不好——可若不想贫困的活着,那么艺术就是一件功利的事,而没被看见,所有伟大的画作就只是废纸一堆。

    她忽然理解,夏韵为什么要紧抱某人大腿。

    黎烟向顾教授表达一番谢意便准备出办公室,顾教授又叫住她。

    “小烟,听说顾今那小子谈恋爱了?”

    感情是向她打听他孙子的事。

    “您消息挺快。”

    “这么说,确有其事?”

    “顾教授,您是要我做您的卧底吗?”

    “我就是问问,说卧底多难听。”

    好在顾今之前就交代过她,要是老头子旁敲侧击,她照实说就行。

    于是黎烟一股脑说出来:“女孩叫李盈盈,您应该有点印象,我们仨很早就认识,她是文学系的,性格活泼可爱,为人正直善良,顾今遇见她算是撞大运,其他的您自己问顾今。”

    顾教授放心了些,他这孙子从小不着调,他就怕顾今跟不三不四的人鬼混。

    不成想接下来话锋突转,顾教授笑着看向黎烟:“年轻人就该多谈谈恋爱,小烟,有没有男生追你啊?”

    黎烟也笑,带着点调皮劲,试图混过去:“顾教授这是要做谁的卧底?”

    “你这小姑娘,想多了不是。”而后挥挥手,让她快走。

    从办公室出来已经中午,九月的校园多一分金秋清爽的气息。

    经过食堂,闻到食物的香味,黎烟这才想起自己从早上开始就没吃任何东西。早上的两节课上完她就过来找顾教授说参展的事了,忙忙弄弄就到了这时候。

    北城大学有四个食堂,每个食堂都各具特色。她最爱吃一食堂的鸭血粉丝汤,老板娘是烟州人,口味做的很地道。

    她喜欢往里加一大把香菜,这么吃有种小时候的味道。

    烟州美食繁多,口味与川味的重麻重辣不同,而是强调一个“鲜”字,以至于小时候的黎烟非常不能吃辣。

    本想问问顾今和李盈盈下课后要不要一起过来吃点,但一想到这俩人自从恋爱后腻歪的鬼样子就觉倒胃口,索性还是一个人去吃了。

    于是就遇见了不想见的人。

    这大概是黎烟和黎雨为数不多的共同点之一——都爱吃鸭血粉丝。

    黎烟没想跟她搭话,毕竟她们双方都看彼此不顺眼,没必要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她是真的有些饿了。

    她找了个角落的位置背对人群坐。

    没成想黎雨竟主动坐到她对面来。

    黎烟只装作看不见,自顾自低头吸粉,只是这碗东西到底失了几分美味。

    黎雨往自己碗里疯狂加醋:“听说你谈恋爱了?”

    黎烟仍旧没抬头:“关你屁事。”

    黎雨说的那人是宋初霁,自从那晚在南城与宋初霁意外相识两人就会隔三差五联系一下。

    黎烟总是不自觉对这个男生多些关注,常常主动发信息问候他的身体状况,不仅因为宋初霁长得像她的童年偶像上杉和也,还因为他和小姨有相似的病症。

    宋初霁是两年前从南城搬过来的,一开始两人的关系并没有这么近,转折发生在黎烟租的房子到期后。

    那时候房东要涨租金,黎烟付不起,宋初霁便提议让她住自己的房子,象征性收些房租,这对于当时经济状况“捉襟见肘”的她来说无疑是根救命稻草。

    黎烟由于外貌在学校里颇受关注,渐渐地开始有人传她跟富二代谈了恋爱,尽管事实是宋初霁的房子足够大,同在屋檐下,他们甚至可以做到一天不见面,说话用微信。

    “以前家里人总说你和小姨像我还不服,如今看来确实蛮像的,都喜欢跟有钱人谈恋爱,还一副真爱至上的虚伪样子。”

    黎烟把筷子往碗里一砸,油溅了对面人一身,“黎雨,嘴别太脏,她是你小姨。”

    油渍在洁白衣裙上晕染开,黎雨猛的一站,凳子腿在地面划出一道刺耳的声音,“我嘴脏?黎烟你在这装什么干净呢?从小就你最会装。”

    说完黎雨抄起面前还烫着的汤就要往黎烟身上泼。

    由于赶上下课的点,食堂人已经开始多起来。从黎雨站起来开始,周围看热闹的人就没断过。

    眼见汤水就要浇在黎烟身上,一只手眼疾手快,将她从座位捞起来,另一只手随即揽住她的肩。

    她躲过一劫。

    而那一碗滚烫全数浇在了拉开她的人手上,黎烟的太阳穴突突跳了几下。

    “宋初霁,你还好吗?”她赶紧拉起他的衣袖,皮肤果然已经红了一片,还起了水泡。

    宋初霁却用另一只手将她拉开一些,确定她没事之后松了一口气,“没事,回头擦点药就行。”

    黎烟顾不上和黎雨争执个高下,也顾不上周围人的目光,她拉着宋初霁就要往外走,满脑子只想着赶紧带他去医务室上药。

    此时她就像一支哑声的烟花,火星乱窜,却失掉粲然而开的出口。她太过焦急,宋初霁在她眼中太像一支易碎的花瓶,以至于她完全忘记烫伤后应立即用冷水冲洗这一基本

    常识。

    “阿烟。”身后的人终于看不过去,拉住她。

    明明他才是受伤的那个,他却反过来安抚她:“不要紧张,受伤面积不大,没有伤及要害,我先去冲会儿冷水,你帮我去买盒烫伤药,好吗?”

    宋初霁语气不急不缓,他就是这样,面对任何棘手的事情都能保持冷静。

    若不是他身体不好,黎烟觉得他或许会跟某人一样,年纪轻轻接手家中事业,然后做出一番成绩,他会是个极好的领导者。

    听完宋初霁的话,黎烟也冷静下来,她点头,说:“好”

    药店距离一食堂距离不远,她是跑过去的,体育课上的长跑考试她都没这么快过。黎烟问店员要了最贵的烫伤膏,她相信一分钱一分货。

    回去时经过红楼,余光瞥见院长正与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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