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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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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一家医疗器械类企业,没空陪她。黎烟多数一个人在家,饭点时有阿姨来做饭。

    今日她起得晚,醒时看钟已指向十二点,阿姨问吃什么,黎烟突发奇想,想吃水波蛋。

    阿姨怕她吃不饱:“广吃这个?”

    黎烟:“没关系,我下午去商场逛逛,吃点别的。”

    然后去衣帽间换衣服。

    窗外日头毒辣,南城的夏天最高温度能有四十度,当地人笑称,这个天扔个鸡蛋在地上捡起来都是熟的。

    好在有司机送她,不然这种温度还真是让人没勇气出门。

    指尖在悬挂在衣橱里各式各样的衣服上轻轻划过,这些都是孟斯奕让人在她来之前给准备的,看到这些衣服时,黎烟觉得自己拖那一大箱子东西属实有点冤。

    她还为此埋怨孟斯奕:“你怎么都不提醒我?”

    孟斯奕拿她自己的话来堵她:“我以为你们女孩子都这样。”

    黎烟最终选了一条浅粉色的连衣裙,衣领做的水手服款式,鞋子穿透气的薄款小白鞋,搭配总体上简洁清爽,适合这个如火燥热的天。

    司机在楼下等她。

    黎烟去吃了块最近很火的甜点蛋糕,然后去文创店逛了逛,一个人逛街胜在自由散漫,不需有特别的目的,也不需刻意迁就。

    货架上一个迪斯尼联名的本子吸引她的注意,封皮上印着英文复古式字体“Diary”,附带**熊的画像,做的搭扣款式,不仅做工精致,据说还是限量款。

    黎烟觉得这样一个本子理应用来记点秘密。

    她伸手将之拿下来,发现扉页有一个透明的贴皮,黎烟想起那晚烟花之下定格的瞬间,这里很适合放一张珍贵的照片。

    那晚烟花秀她其实拍了很多照片,只是手机像素有限,照片远没有眼睛看到的烟花美丽。唯独几张拍人的赢在氛围。

    她最喜欢的那张拍的是孟斯奕一个人,光辉洒在男人洁白的衬衫上,他手臂上的青筋都是她想收藏的物品。

    若说青春岁月是性、药与摇滚,黎烟觉得孟斯奕可能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

    令她情不自禁,无法自拔,失魂恣意。

    付款之后黎烟去宠物店买猫粮。

    先前出门的时候,她在小区外面的草坪看到几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猫,弱小的东西太易激起人的怜悯之心,从前的黎烟或许可以冷然漠视,如今的她却做不到袖手旁观。

    帮助弱小的前提从来是自己不再弱小。

    回去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天气没有中午那么骇人。

    黎烟拿来几个塑料饭盒分装猫粮,这些猫是被投喂惯了的,并不怕人,闻到味道就全凑过来。她被围住的时候在想,自己是不是误闯了什么猫咪星球。

    趁它们大吃特吃的时候,黎烟伸出手指轻轻挠挠猫咪的头。

    忽然,身后有人跟她说话——

    “下次最好不要买这个牌子的猫粮,猫吃多了可能会长结石。”

    说话的男生估摸着和黎烟差不多大,他穿黑色的连帽卫衣,帽子将眼睛几乎遮住,余下的半张脸看着苍白,像一块无暇白玉被黑布罩住。

    令黎烟联想到《棒球英豪》里的上杉和也。

    只是他穿成这样不热吗?

    黎烟茫然地望向对方。

    男生走过来,将一只抢不到食物的猫界幼崽拎到碗边。

    “你没养过猫吧?”他问。

    黎烟点头,男生靠近时她闻到一股熟悉的药味,侧目,看见他衣服袖子上沾到的毛发,看来他养猫。

    男生告诉了黎烟几个不错的猫粮牌子,给猫碗添了点水后便走了,来去都匆匆的。

    喂完它们黎烟也准备走,站起来的时候突然记起,这个男生身上的中药味,从前在小姨的身上也闻到过。

    先天性的疾病,西医没办法治,只让寄一点希望于中医。

    于是黎嫣嫣就差泡在苦涩的汤药里了,长此以往,身上便有股子草药味,她常说自己是个在这些汤汤水水里游泳的人,一个拼命挣扎都没能上岸的人。

    黎烟对着男生离开的方向发呆,觉得这世界上同病相怜的人真多。

    赤橙球体悬落于西,天空浸染几分七彩的光辉。

    阿姨已经将晚餐准备好,孟斯奕却仍没有下班回来,黎烟已经整整两日没有见到他。

    给他发短信,他只说让她先吃,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躲谁。

    黎烟没有食欲,坐在沙发上看一部经典电影,由着桌上那些饭菜冷掉。

    这套房子总是那么静。

    叫电影台词入耳时更显清晰。

    「那天下午我做了个梦,我到了他的家,走出那房子的时候,我以为我会醒来,谁知道,原来有些梦是永远不会醒的。」

    黎烟不喜欢这部《重庆森林》,她不喜欢支离破碎的一切东西,无论是叙事手法还是别的什么,她都不喜欢。

    可这句台词叫人印象深刻。

    她想大概是因为她也有一个永远不醒的梦。

    电影还未结束黎烟就已经睡着,电视自动播放下一个,沙发上的抱枕被她无意识挤到地上。

    这个房子静的仿似永远只有她一人。

    直到夜幕彻底降临。

    一只修长的手将地上的抱枕捡起,空调的冷风把沙发上的人吹得手脚冰凉,孟斯奕用毯子将黎烟裹住,打横抱起,往她房间走。

    女孩子紧紧贴住那个温热的胸膛,苏醒是一瞬间的事情,她没有睁眼,只是暗自思索为什么他的身上会有烟味。

    孟斯奕是个非常讨厌烟味的人,即便是应酬的过程中不小心沾染了味道,他结束之后也会立刻把衣服换掉。他的车上永远会有一套备用的衣服。

    如今仍有留存,唯一的可能是他自己吸了烟。

    据说烟解千愁,他是有什么愁绪吗?

    孟斯奕将黎烟轻轻放在床上,为她盖好被子后便掩门出去。

    没有片刻的停留,任何东西好似都不值得他停留。

    她失去睡意。

    一墙之隔的外面,男人看向手机上的短信——

    「孟先生,您真的决定未来几年把工作重心放在南城吗?」

    这家医疗器械企业总部虽在南城,但是在北城也有分部,并且业务发展的也还不错,孟斯奕若是个人层面想要离家近其实也可以留在北城,与分部的人交洽。

    但考虑到想与这家医疗器械企业长期稳定合作,他还是决定在南城也设一个自己的分部。南城和北城的三甲医院数量在全国排前列,若要打通医疗市场,这两个城市是重中之重。北城是他发家的地方自不用过多担忧,但在南城他毕竟算是新起,与一些地头蛇相比,是有些势力不足的。

    这是站在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做的决定。

    当然,也有私人层面的原因。

    人生几十年,他虽然并非木人石心,但

    作为决策者,理智与冷静是起码的标准。

    创业初期,负债千万他也不曾眨过眼睛,他深知前期投入是为了把路走长走远的道理,所以慌张无措从未在他身上发生过,他坚定的知道苦的尽头是什么。

    可是如今也有一条路摆在他面前,他亦深知最冷静理智的选择应该是什么。

    内心却一次次摇摆,明明那是一条永不该涉足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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