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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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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藤条。

    “你!你……咳咳咳…这个小兔崽子……”

    我其实一点也不生气老爷子骂我,我知道我任性,忤逆,离经叛道。

    只是被骂几句打两下,都是我应该。

    老爷子做了一辈子的警察,抓得了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审的了诡计多端的犯罪分子。

    却偏偏败在了我这个油盐不进的亲孙子身上。

    季家世代清白,个个争气,只有我,是个例外。

    我刚会爬的年纪,老爷子就抱着我进了大队,刚回跑的年纪,就被安排跟在队伍后头跟练。

    从小,老爷子就培养我的体能,我的意识,教我分析现场,教我追踪反追踪,教我心理战……

    那时候我只有十岁,却已经预见我十年后会在哪,会变成什么样。

    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老爷子总这样问我,父母也这样问,身边的好友也曾这样不解过。

    是啊,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也时常在心里这样想。

    没有什么不好的吧。

    就这样安分的走下去,走在康庄大道上。

    可是。

    我做不到。

    十岁那年,原本应该跟着警队训练的某个午后,母亲拉着我,去了一座恢宏壮丽的园子。

    我认得牌匾上的字——止园。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以后,我会常来这儿。

    在这里,我认识了个小孩。

    小孩穿着一件杏色的小马褂,袖口镶着金丝叶竹,活像是古画里走出来的小公子。

    长得也是白白净净,软乎乎的脸蛋上映着一对甜甜的梨涡。

    我一开始是不想和他玩的。

    可这个漂亮小糯米团子,总是拽着我的衣服,奶声奶气的叫我:“哥哥……”

    小孩让我和他玩的第一个东西。

    是毛笔。

    好没意思。

    奈何老母亲发话,没办法,我只能被小孩牵着坐在堆满纸张笔墨的案桌前。

    小孩虽然年纪小,字倒是写的不赖,我趴在案桌上看了会,望向窗外:“这有什么好玩的,我带你玩别的。”

    “什么好玩的?”小男孩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

    我没有见过这么明亮的眼睛。

    我牵起那只白的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的小手,往院子里冲:“掏鸟窝。”

    我常干这样的事。

    老宅后园里有几棵老树,年纪比我的老父亲还大,枝桠繁茂,盘根错节。

    我好动又贪玩,总是上树去掏鸟窝,抓知了,摇晃着树上的木枝,带着清新气味的树叶落得满地。

    老爷子很爱惜那几棵树,总是将我从树上拽下来打。

    但我皮糙肉厚的,一点也不长记性,继续爬。

    我托着小孩爬上园里一颗粗壮的老榕树。

    “哥哥,你这个好像是比我的好玩。”小孩小小一只,坐在结实的树干上,指着枝头停留的蝴蝶:“哥哥快看!是蓝色的蝴蝶!”

    “我还见过红色的呢。”

    “哥哥好厉害!”

    “哥哥,等会你能抱我下去吗,我有点怕。”

    “哥哥……”

    “哥哥……”

    从那天起,我多了个小弟弟。

    后来,我得空就会去止园。

    在我一顿能吃三碗米饭的年纪,小孩却大病了一场,躺在床上瘦的好像只剩下了骨头。

    我看的心疼,总问他是不是很难受。

    温砚摇着头,看着窗外那颗参天大树,和我说:“一点也不疼,哥哥,可我现在好想去捉知了啊。”

    是如火般的夏季,蝉鸣喧嚣。

    “我去给你抓,你好好睡觉。”

    那天,我抓了三大瓶知了,只觉园里的蝉鸣声都带上了几分惊慌和仇恨。

    温砚练字很刻苦,身体还没有恢复好,就重新回了书房,一练就是一天。

    我常常劝他:“养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啊,你现在不适合练字。”

    男孩只是摇摇头,那张本该肉乎乎的脸颊因为生病,肉眼可见的削瘦:“爸爸和妈妈会不高兴的。”

    “那你高兴吗?”我问他。

    男孩明显迟疑了,顿了顿,似乎在消化这个从没人和自己提过的问句。

    而后,垂下了眼:“他们高兴,我才能高兴。”

    在那一刻,我明白了。

    我和温砚,是一样的。

    但,又好像不一样。

    他比我乖巧,比我懂事。

    所以,在我一天恨不得然三次头,叼着烟抡酒瓶,最坏的年纪里。

    小孩成了老爷子挂在嘴边的模范楷模。

    当然,我完全赞同。

    温砚的确足够优秀。

    我不想带坏他,所以开始躲着他。

    其实,还有一个我不得不承认的原因。

    我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

    其实,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温砚。

    可能是,在我偷改志愿,成为远近闻名的“罪人”,只有小孩问我有没有录上自己喜欢的大学和专业的时候。

    可能是在我十七岁生日那年,他亲手做了一个丑蛋糕,傻乐着给我唱生日快乐歌的时。

    可能是,运动会上,向来体质虚弱,跑几步就喘的温砚,陪我跑玩一千米最后一圈的时候。

    可能是,我们都还很小,小温砚说要给我做老婆的时候。

    还有可能,是我在第一次见温砚,他叫我“哥哥”的时候。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爱意野蛮生长,强硬压下的情感,在心口蠢蠢欲动。

    可我明白,我不应该。

    我应该扮演好一个哥哥的角色,除此之外,我不该在做他想。

    温砚还没有成年,甚至刚刚上的高中,我不可能允许自己,去靠近他。

    所以,我很少再去找他,我们很少见面。

    即使见面,也只是随口聊几句。

    我以为,情感可以克制。

    我以为喜欢就像一杯热可可,冷掉了,也就不会再惦记。

    我试图冷下这段关系,这份感情。

    所以,在我一意孤行去学习文学后,我又一意孤行的选择出国。

    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手边的玻璃缸里被我塞满烟头。

    我盯着窗外,岚京秋季的风光。

    我开车,一路沿着枫林大道,来到止园门外。

    我没有勇气进去和温砚告别,只捡起一片落在柏油路上,火红的枫叶。

    我记得,温砚喜欢枫树,也喜欢枫叶。

    更喜欢秋天。

    但也就是在温砚最喜欢的季节里,我选择了离开。

    在美国的那三年,我将全身心都投进学习和工作里。

    因为是自己执意来的国外,我的手头并不宽裕,所以,安顿好后,我便去了一家西餐厅兼职。

    所幸,我的英文不错,在西餐厅端了几天盘子后,我开始着手做一些简单的翻译工作,日子凑活着也还能过。

    半年后,我靠着翻译工作和奖学金,不用再去西餐厅兼职。

    我不喜欢吃洋人餐,一周去一次华人超市,一次屯足一周的食材。

    我向来不太讲究,自己做菜也很随便,经常一天吃三次挂面。

    坐在电脑前,看着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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