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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一行人马急匆匆的赶来。

    孟燕回懒洋洋地起身:“你们的动作未免也太慢了。”

    下人们气喘吁吁:“世子殿下,我们的马跟您的完全没法比啊。”

    沈黛末看着这一大群人,问道:“静王殿下没出来避暑?”

    孟燕回摇摇头:“我姐姐那身子骨,还没出城就要被热晕过去了,只能让她在家里抱着冰槛撑过去了。”

    “静王殿下身子可好些了?”她关心问到。

    “还是那副样子罢了,只不过最近动了气,有些上火。”

    提到孟灵徽,孟燕回的情绪就不太好,也正因此他才策马出城放松一下。

    他们静王府那两个御赐的小侍,估计是看孟灵徽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觉得她活不长了,不想在她过身之后,没有孩子作为依靠被发卖掉,竟然意图给孟灵徽下药,趁她意乱情迷之际,怀上她的孩子。

    幸好被管家发现,不然以孟灵徽现在的身体状况,一旦喝下□□,后果不堪设想。

    孟灵徽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下令对那两个小侍动了私刑,两个小侍的惨叫声彻夜不止。

    孟燕回长这么大,见惯了孟灵徽孱弱温和,宽容待下的模样,如此盛怒的她却还是第一次见。

    那一刻,她仿佛忘记了父亲临终前让她隐忍的教诲,忘记了这两个小侍是皇帝御赐,一定要让他们死了才痛快。

    第124章 我的郎君惴惴不安

    “娘子,鱼烤好了。”白茶拿着两条烤鱼跑了过来:“不过因为出来的匆忙,没有带调料,只撒了些盐。”

    “有盐就够了,刚捞上来的鱼本身就鲜。”沈黛末给了孟燕回一条,自己和冷山雁一起吃一条。

    沈黛末撕下一块鱼肉,放在嘴里一尝,顿时两眼放光,脑子里闪过了中华小当家的背景音乐:“嗯嗯嗯好好吃,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春游野炊的场景,雁子你快尝尝。”

    孟燕回正拿着烤鱼,听到沈黛末的一声‘雁子’,下意识当成了‘燕子’,朝她看去。

    却见她将鱼肉送到了冷山雁的嘴边,星星亮亮的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孟燕回心中懊恼了一下,他的姓名跟最讨厌的楚艳章撞了字音,长辈们时常艳儿、燕儿分不清也就罢了,怎么就更沈黛末的郎君也同音了呢?

    冷山雁无比斯文地咬了一小口,点了点头笑道:“确实很好吃,鱼肉很鲜美。”

    “对吧对吧,我就说最高端的美食往往只需要最朴实的烹饪方式。①”沈黛末化身舌尖上的美食家,说道。

    她的眼睛亮晶晶地,像夜晚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说话的时候头上戴着的沉甸甸的花环上,娇嫩的花朵和娇艳欲滴的樱桃珠儿微微颤动,其中一朵花因为花茎柔软,已经低垂至她的鬓边,仿佛簪在了她的发间。

    这花的颜色是极其浓郁的紫色,一般的男子都不敢佩戴此花,怕显得自己过于艳俗。

    但垂在沈黛末的鬓边,非但不显得俗气,反而又一种在极致艳烈间素净淡雅的美,一颦一笑都格外生动。

    孟燕回暗了暗眸子,转过身去,心中嘟囔了一声:一个女子长得这么好看做什么。寒山黛娘……怪不得霍青要对她大夸特夸。

    饭吃到一半,天公突然不作美,万里无云的天空中,突然乌云滚滚,不多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这雨太大了,快跑快跑!”沈黛末抓起旁边的冷山雁就往马车跑去,白茶他们也赶紧收拾围挡。

    等他们回到马车里的时候,沈黛末和冷山雁的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头戴的花环经过雨水的浇打,花朵似乎被淋地更加娇柔,淋淋的小水滴颗颗低落。

    “真是扫兴,怎么就突然就下雨了,难得跟你出来玩一趟。”她用自己湿淋淋的衣袖去擦拭冷山雁凝着水珠的脸,小声地抱怨着。

    “不扫兴。”冷山雁摇了摇头,他的皮肤本就白皙浸透,被雨水这么一洗,肤色更加冷白,但眉毛、睫毛、黑发却黑得更加浓郁,额前的碎发湿哒哒地垂下来,眸光更显幽暗。

    “今日玩得很开心。”他举止温柔地摘下沈黛末头上的花环,露出她被打湿的小脸,清透微凉的指尖轻轻地抹去了她还在滴水的下巴。

    他食指上戴着的玉蛇戒指,好似也想喝饱了水一样,变得更加有灵性,黑亮的眼睛幽幽的盯着沈黛末,摄人心魄。

    “娘子,郎君做好,我们要回城了。”

    查芝在外头说道,马车开始晃动。

    忽然外头传来一声放肆的高呼声,沈黛末撩开帘子一看,竟然是孟燕回在暴雨之下策马狂奔。

    疯狂倾斜的雨丝如霹雳般砸在他的身上,他仰着头,任由狂风暴雨吹乱他的头发,打湿他的衣裳,鲜艳红衣如同暴风雨中一面火红的旗帜。

    下人们在后面求爷爷告奶奶的养他去马车躲雨,再不然就穿上蓑衣斗笠,但他置若罔闻,直直地向着沈黛末的马车奔来。

    “沈黛末,这么好的雨,你竟然躲在马车里。”他似一团火闯入沈黛末的视线,利落的眉眼带着肆意的笑。

    这种肆意瞬间让沈黛末拉入到在边城草原,她冒着风险也要伏击匈奴的夜晚。震天彻地的厮杀声,滚滚凶涛如神怒般的雷鸣,剑光与血光并存,她的剑刺入敌人的心脏。

    战斗结束,她仰头望着似撕裂般的天空,豆大的雨点不断倾砸在她脸上,却怎么也浇不灭她眼里沸腾的斗志。

    久违的热血,和使不完的劲儿都涌了上来,沈黛末真想像他一样,也在暴雨里策马疯一回,但不行,雁子还在替她宽衣擦雨水呢。

    自从上次在寒山县,她受了风寒高烧昏迷之后,雁子对她的健康就格外重视。

    天气热一点就怕她中暑,天气冷一点又害怕她受寒,她去一趟边境,他准备的皮袄、毛毯都能堆成一座小山,别说去草原了,就算是勇闯北极冰川都足够了。

    因此,只要在冷山雁身边,沈黛末就是再热血上头都会收敛些,不想让雁子为她担惊受怕。

    而且古代发烧感冒是真的会死的,雁子在书里已经当过一回鳏夫了,她不能再让他当第一次鳏夫,被那么多人欺负。

    热血,就应该留在战场!

    使不完的劲儿,当然是用在床上啦~~~~

    于是她说道:“世子殿下,您已经被雨水淋湿透了,回去之后记得务必喝祛风寒的药。”

    孟燕回有些意外,沈黛末竟然没有像那些仆人一样,劝他回马车避雨,而只是让他记得喝药。

    “多谢你的好意,我记得了。”他顿时笑了笑,说完扬起马鞭,朝着城内奔去。

    冷山雁坐在一旁,看着孟燕回在和沈黛末交谈时眼里流露出的欣赏,他顿时神色一紧,捏紧了衣裳。

    “世子殿下真是……不拘小节。”冷山雁低笑着,为沈黛末穿上一身干爽的衣裳,同时为她擦拭头发。

    沈黛末道:“他这样的性格确实很少见,很难得。”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男子很少有像孟燕回这样性格的,若说是因为他家有钱有权,可比他更大的权贵多的是,可那些家长们都共用一套大家闺秀的准则。

    可见,孟灵徽是个多么难得的教育家,十分开明了。

    冷山雁听到沈黛末用‘难得’两个评价孟燕回,指尖瞬间像被火烧燎了一样,颤动了一下,玉蛇戒指如应激一般,蛇瞳寒光凛凛。

    回到城内时,天色已经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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