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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河面都有一种美得不真实的蓝紫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并肩走在傍晚的街头,欣赏着河面的景色。

    “真美啊。”沈黛末赞叹了一句:“好久都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晚霞了。”

    冷山雁站在沈黛末身边,侧眸望着她惊叹的双眸。

    上一世,他所居住的日沉阁能看到最美的日落景观,但他却从来不觉得美丽,只盼着太阳快点沉下,将整个世界拉入与他一样的黑暗寒冷中。

    直到这一刻,在沈黛末对晚霞的无限赞叹中,他才渐渐觉得人间这样的景色,似乎也不错。

    他并没有开口跟沈黛末一起赞叹晚霞,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时间缓慢地流逝,艳丽的万里霞光将他和沈黛末的影子一起映在了瑰丽又破碎的河面中,影子摇摇颤颤,却偏偏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破碎水光中拉近,紧紧地挨到一起,密不可分。

    直到晚霞落去,沈黛末才从美景中回神来。

    天光暗下,专注于做夜市的小摊贩们已经支起了摊子,并在摊子前吊上了照明的灯笼,有些则将灯笼挂在树枝上,霞光隐去,星河又倒坠出来。

    “郎君看看我的玉器首饰!”小摊贩对着冷山雁推销。

    冷山雁目光随意瞥了一眼,小摊贩立马摆弄着摊子上的东西,说道:“您看看,都是最时兴的款式。”

    虽然是最时兴的款式,但却都是最普通的玉器,古人对玉的品质可是非常讲究,像冷山雁这样的大家公子更是如此。

    因此他自然看不上这些,想要离开。

    但小摊贩却不愿意让机会溜掉,将目光对向了沈黛末:“娘子,给您夫郎买点首饰吧,这些多好看啊,买回去夫郎心里也高兴。”

    沈黛末知道这是小摊贩的推销套路,但却愿意接对方的话茬。

    她笑着看向冷山雁:“郎君,有喜欢的款式吗?”

    冷山雁摇摇头。

    小摊贩立马说道:“郎君,您看看这个戒指,是现下小公子们最喜欢的款式,上面雕了一朵精致的梅花,别老戴你手上的旧款啊,偶尔也换换新的嘛。”

    对方指的就是冷山雁手上戴的白玉戒指。

    比起小贩手里雕刻精美的戒指,他的白玉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朴素简洁,但大多数年轻公子并不喜欢。

    小摊贩本来是想推销自己的商品,但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突然拽下袖子遮住指间的白玉戒指,脸上隐隐有怒容。

    “旧款简单大方不花哨,我就喜欢他戴这样的。”沈黛末看出冷山雁此刻的不悦,立刻带着他离开。

    第43章 我的郎君的新敌人

    沈黛末并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的脸上会突然出现隐隐的怒容,只知道小贩让他不高兴了,既然不高兴就不必继续聊天,直接离开。

    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只因上一世,冷山雁戴这枚戒指戴习惯了,所以这一世才会一直戴着。

    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可现在,一个普通小贩子的随口一言,就让他患得患失起来。

    当沈黛末关切的询问他,为何生气时?他这才惊觉,自己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男子,贪嗔痴怒,什么样的情绪都有。

    可当沈黛末真正关心他时,又意识到自己那些小情绪无关紧要,甚至坦白地说出来都显得矫情至极。

    所以他才扯了一个谎,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让沈黛末怜爱他。‘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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